獎項內容
■ 依據行政院核定「國家品質獎實施要點」辦理遴選,表揚在全面經營品質之推動具卓越貢獻者,或在特定經營領域之推動有具體成效,足資典範者,樹立學習楷模,提升整體經營品質水準,建立優良組織形象。
承辦人組別:知識經濟產業組
承辦人:蔡先生
承辦人電話:02-27541255分機2436
申請資格條件
■ 凡依法辦理登記滿5年且營運中之中小企業、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及團體。
■ 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。
獎項
■ 全面卓越類:採分級設獎,設卓越經營獎及績優經營獎,每屆合計以25名為限。
■ 功能典範類:製造品質、服務品質、經營技術、地方經營、永續發展及產業支援等典範獎,每屆合計以15名為限。
報名時程
■ 每2年遴選1屆國家品質獎,第28屆國家品質獎遴選作業已於113年10月1日開放受理申請至12月16日截止。